国家角度
《网络安全法》主要涉及立法目的、属地管辖权、权利和责任义务。
1.立法目的
《网络安全法》开篇第一条就阐述了立法的目的:为了能够保障企业网络进行安全,维护网络学习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主义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公司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建设社会管理信息化健康教育发展,制定本法。
2.立法属地管辖权
网络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境内网络的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3.发展方针和实现路径
“担保法”第三条规定,两国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鼓励创新和网络的应用技术,支持网络安全人员的发展,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体系,提高网络的安全保护。
4.解决顶层设计
《网络安全法》第四条,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并不断进行一个完善我国企业通过网络技术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公司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分析研究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教育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5.解决行业自身能力不足
“网络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监视来自内部和在中国以外,预防,处置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从攻击,入侵,干扰和破坏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惩罚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在网络空间主权下,《网络安全法》赋予了国家在打击境内外攻击、惩治违法犯罪的权利,同时解决行业力量在防范网络安全面临的不足问题。
6.构建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
《网络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提倡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网络经济行为,促进社会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社会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7.网络空间治理态度
我国提出【尊重维护国家空间主权、和平利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的基本原则,和平利用网络空间符合人类的共同利益。“证券法”第7条规定,国家应积极开展打击网络犯罪,建立和平,安全,开放的网络空间合作,建立了战斗的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的研究和标准制定,国际交流与合作多边,民主和透明的管理系统网络。
8.国家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
“网络安全法”第13条国家支持的研究和开发的规定,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利用互联网来惩罚未成年人依法从事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健康成长,提供的安全性未成年人,健康的网络环境。
9.建立和完善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担保法”第15条应当建立和完善国家网络安全标准。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企业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数据信息网络控制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创新能力分析以及中国社会关系网络经济技术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0.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国家支持企业和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的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培养人才网络安全,促进网络安全人员往来。
11.网络进行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技术通报制度
“担保法”第51条规定,国家建立了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和通信系统。国家电网和信息部应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企业网络安全教育信息系统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的管理,按照均匀分布的网络技术安全监测和预警信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