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类的也就是演出剧目的申请相对来说很困难基本上是停批的,就办理难度来说,北京、上海是最难申请的,你如果自己去申请的话,就是漫漫长夜。所以小编建议大家找代办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进行办理。
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材料及流程
《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明确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不能有外资;
3、有相关互联网文化活动必须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5、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6、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准备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3、章程及股权结构树状图,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说明;
4、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复印件;
5、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6、不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还应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办人**证复印件;
7、业务发展报告;(需要专业人员来撰写)
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流程:
1、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依据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2、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直播类网络直播文网文时不得涉及以下问题:
1、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2、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3、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5、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对于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事其他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不予发放《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