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普及收益较大的行业算是文化产业了,在了解为什么说收益比较大的是文化产业之前,先看看文化产业怎么定义的,文化产业可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
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看过文化产业的定义,就明白为什么互联网给文化产业带来了收益。在互联网为普及时,生产是一样,而观众,消费者,却只有那么多,而互联网普及之后,生产还是那么多,而观众消费者却以倍速上涨,看看近几年的直播,游戏行业就知道了。
说了文化产业+加互联网,就是互联网文化活动。下面小编要说的就是关于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办理的资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文化旅游部要求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要办理的一项资质,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采取许可证准入制,只有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资格及相关许可的经营范围,才能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办理该资质需要到文化部申请,时间一般为20个左右工作日。这里就不说材料了,网上一搜一大把,具体根据文化部要求来定。